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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局:严禁以民航机关名义举办商业会展

编辑:刘雪云来源:网纵会展网 发表时间:2013-06-07关注 次 | 查看所有评论

内容摘要: 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讯:近年来,不少单位在举办涉及民航的商业会展活动时擅自将民航局、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局机关各司局列为主办、协办或支持单位,严重损害了民航行政……

  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讯:近年来,不少单位在举办涉及民航的商业会展活动时擅自将民航局、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局机关各司局列为主办、协办或支持单位,严重损害了民航行政机关的形象。针对此类现象,民航局日前表示,对于擅自使用民航行政机关名义举办会展活动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民航局提醒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和识别判断能力,及时向民航局举报、核实。同时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、局机关各司局对各类媒体宣传的涉及本辖区、本专业的民航会展活动进行核查,凡擅自使用民航行政机关名义的,须敦促活动主办方立即撤消署名。
  民航局表示,今后未经民航局允许,严禁将民航局、各地区管理局和局机关各司局列为主办、协办和支持单位,或以其他名义出现在各类会展活动中。
  日前在上海举办的某论坛,以一个地方性航空学会作为主办单位,擅自将民航局作为承办单位。对此,民航局相关负责人指出,这一做法损害了民航行政机关的形象,民航局将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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